基桩检测检测单位执行建设部令(原)第141号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。
1.桩检测要求:
(1) 各种桩、桥墩和桩墙的竖向或水平承载力试验,包括单桩和群桩承载力试验;
(2) 墩底持力层承载力和变形特性检测;
(3) 各种桩、桥墩和桩墙的结构完整性检查;
(4) 考虑桩土相互作用或复合地基中桩土荷载分担比的检测,桩土应力应变的检测;
(5) 施工期间环境影响(如振动、噪声和土壤变形)的检测;
(6) 特殊条件下或事故处理期间的其他试验。
2.专门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(1) 专项检测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,见证采样机构不低于80万元;
(2) 与所申请的测试资格相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;
(3) 具有质检、施工、监理或设计经验,并接受过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;边远县(区)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;
(4) 有符合检测要求的仪器、设备和工作场所;其中,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;
(5) 有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。